近期,珠海出台一系列新规新政,
其中包括
明确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资金的支持标准、
增加一批公益性岗位、
公布珠海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
……
这些新政策对我们有哪些影响?
快来一起了解下!
最高奖励2000万元!
珠海这项资金管理有细则了!
4月1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日。
该细则主要明确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资金的支持方向和支持标准、申报和评审程序及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等重要内容。
具体文件内容,请识别二维码↓
关注!
《珠海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印发
据悉,该办法是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专家库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中的专业优势,完善物业服务教育培训、咨询评估、考评论证、招标投标机制,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而制定的。
具体文件内容,请识别二维码↓
明确了!
珠海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公布!
3月26日,珠海市商务局、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珠海市供销合作联社联合制定印发《珠海市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2021年版)》。
据悉,为加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明确回收种类、回收规范、利用指引等内容,按照再生资源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做好资源回收,特编制回收指导目录,目录内容包括:
1.可回收物主要种类
可回收物是指废旧金属、废塑料、废纸张、废橡胶、废玻璃制品、废旧纺织品、废木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2.常见可回收物列举
分类投放可回收物时,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主要分为一般可回收物和低价值可回收物。
3.不宜列入可回收物的垃圾品种
部分垃圾品种由于受到污损或使用场景特殊等原因,不宜列入本市可回收物中。
具体文件内容,请识别二维码↓
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就已发布的公益性岗位提出申请,也可通过线下交流等各种方式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具体文件内容,请识别二维码↓
3月9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香洲区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自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至2024年4月10日。
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是指为产褥期产妇及新生儿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的机构(俗称“月子中心”),《办法》主要明确了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的设立、日常监管和信息公开、执法以及建立举报制度等内容。
具体文件内容,请识别二维码↓
3月25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珠海市香洲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该试行办法从2021年4月5日起执行,执行期限三年,至2024年4月4日终止。
该办法共七章三十条,分别对政府投资基金的构成、投资领域、审批流程、运作程序、风险控制、激励机制、考核监督等内容进行规定。
具体文件内容,请识别二维码↓
Copyright C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珠海铁饭网 粤ICP备20009372号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敬业路51号创想公社 EMAIL:web@zhtfw.net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