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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额度上不封顶!近期珠海这些资金奖励可申报...

来源:珠海政府网 时间:2021-01-06 作者:珠海政府网 浏览量:

好消息!好消息!

珠海又一批资金奖励来啦!

人才奖励、市级农业公园认定、

旅游产业奖励资金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在即,

各单位及个人快来对号入座,

领取这笔资金奖励吧~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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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8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5日。



申报对象

在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现代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且在本市依法缴纳工资薪金或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在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均可申请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


申请对象如下:

(一)高层管理人员、技术研发骨干人员。

(二)总部型企业(经市或所在区认定)、“十百千计划”培育名单(经市认定)、2019年度全市纳税50强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三)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团队成员。

(四)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奖励标准

根据获奖人对我市产业发展、自主创新贡献程度,以及上一年度工资薪金、股权转让等个人收入对地方贡献情况等因素统筹制定。奖励额度上不封顶。


具体申报方式,请识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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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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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5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首批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配合开展首批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遴选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8日。



遴选领域

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装备领域、关键软件领域、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领域、行业组织领域、智能制造人才领域、智能制造金融服务领域、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领域等八大领域。



遴选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内有典型案例。

2.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3.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4.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遴选条件》(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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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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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5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配合开展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认定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17:00。



建设要求

工程中心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高自主研发能力的重要抓手。

工程中心建设要求围绕产业发展的重要需求,搭建技术创新平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培养创新领军人才,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科技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申报内容

(一)申报单位

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


(二)申报数量

1.企业、科研院所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2.未建有工程中心的高等院校可申报1个。已建有工程中心的高等院校根据2020年度动态评估情况确定申报指标,其中:粤东西北地区公办本科高校和省一流高职院校已建工程中心未超过4个的,每校可申报1个;其它高校在动态评估中有主动撤销或合并的,每校可申报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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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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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开展珠海市农业公园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5日。



申报主体

在珠海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申报条件

(一)农业公园有相对完善的管理机构,建设主体明确,具备满足正常经营所需的各项证照,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园区合法运营两年以上;

(二)园区总面积达到150亩及以上,农业生产区或养殖区域面积应达到50%及以上;

(三)农业公园具备与乡村、农业文化相关的风景、风物、风俗、风情等元素,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指引标识等方面具备开展休闲观光旅游的基础;

(四)农业公园内的营业场所、附属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营管理应符合土地、规划、建设、安全、卫生、文化和环境保护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农业公园近2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被诚信惩戒记录,包括安全生产事故、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环境污染事件、经营欺诈行为、偷税漏税等。



奖励内容

根据《珠海市农业公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市级财政对于每个新评定的市级农业公园安排给予奖励50万元,对于定期复评合格的每个市级农业公园给予奖励20万元;并参照《珠海市关于扶持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相关规定给予贷款贴息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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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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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斗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斗门区质量强区奖励资金(旅游产业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



申报主体

在珠海市斗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的组织(含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



申报内容

(一)对新获得国家文化和旅游部颁发的AAAAA级景区、AAAA级景区和AAA级景区称号的,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获得五星级酒店、四星级酒店称号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低A级景区(星级酒店)重新被评定为高A级景区(星级酒店)的,高A级(星级)的一次性奖励金额需扣除原低A级(星级)已补助的金额。

(二)对新获得国家文化和旅游部颁发的“全国百强旅行社”称号的民营旅游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新获得全省百强旅行社,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对升级为出境社、连续三年每年招徕入境游客达5千人次的,给予该旅行社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三)对注册地为斗门区的旅行社组团前往我区旅游观光且住宿累计达5千人次/年的,给予6元/人/夜的奖励。

(四)对新获评全国休闲与乡村旅游五星级企业、中国乡村旅游金牌农家乐或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户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旅游品牌化建设,对年度新增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旅游及民宿项目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对新获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评定为“斗门特色手信”称号的组织,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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