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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入户珠海!这份办理攻略请收好!

来源:珠海政府网 时间:2021-01-06 作者:珠海政府网 浏览量:

珠海进一步放宽

人才引进范围及条件!

这些人均可申请办理入户

2020年11月,

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放宽

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

通知内容如下↓



图片

一、放宽引进人才的对象范围


人才引进的对象范围放宽为:我市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二、放宽部分人才的引进条件


(一)放宽学历条件

将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人社部承认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二)放宽年龄条件

学历人才、职称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的引进年龄统一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三)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

1.取消引进三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

2.取消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

3.取消我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

(四)落实“广东技工”工程有关技能型人才入户政策

符合《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珠府办〔2020〕7号)相关技能人才入户条件的人员,按照其规定办理。


三、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


在我市重点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确属本企业发展急需的一线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重点企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各部门、各区动态编制。


四、放宽“先落户后就业”人才引进条件


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点击下方链接可查看政策解读,

重磅解读!珠海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这些人直接受益...


2020年12月25日起,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办理落户。

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具体有哪些流程?

下面这三份指南帮到您,

一起来看看~



01

学历人才落户指南


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市外户籍或户籍在我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内的人员;

2.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毕业五年内;

3.身体健康;

4.无违反《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落户地址:

照本市自有房产、工作单位和学历人才公共户的先后次序登记落户地址。

1.落户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登记证书。与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产权的自有房产,需提供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与其他人员共有的,需全部业主持身份证及房地产权证书到派出所当场签订“同意其中一个业主落户该住宅”的协议书(不能当场签订的,需提供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协议书),户籍民警审核原件后收取所有业主的身份证、房地产权证书复印件。

2.在我市有工作单位的,户口迁入所在单位集体户。

3.在我市无自有房产也无工作单位的,户口迁入其选定的学历人才公共户。迁入首次选定的学历人才公共户后,不可再迁移到其他学历人才公共户。(下表)

微信图片_20210106181959.png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办理流程:

根据申请人现户口所在地,按省内和省外分为以下五种情况办理:

(一)户口属广东省外不在高校集体户内

1.提交入户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审核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3.入户珠海。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办理入户。


(二)户口属广东省外在高校集体户内

1.持有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且该证“迁往地址”为珠海市范围的,当场办理入户。

2.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没有签发《户口迁移证》的,

①带齐资料,当场审核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②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③入户珠海。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办理入户。


(三)户口在珠海市的高校集体户内

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入户。


(四)户口属广东省内不在高校集体户内

1.带齐资料,当场审核办理网上《准予迁入证明》。

2.现户口所在地(外地市)公安机关网上核准迁出。

3.凭居民身份证办理入户。


(五)户口属广东省内在珠海市外的高校集体户内

1.持有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且该证“迁往地址”为珠海市范围的,当场办理入户。

2.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没有签发《户口迁移证》的

(1)申请人资料信息能录入户籍业务办理信息系统,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入户。

(2)资料信息不能录入户籍业务办理信息系统,由申请人与现户口所在地(外地市)公安机关协商后,根据处理结果再提出入户申请。


随迁人员办理入户手续:

1.随迁人员的相应资料齐全且规范填写的,可随申请人同时申请当场审核办理。

2.随迁人员的相应资料存在不齐全、填写不规范等情况的,则可:

(1)待申请人本人入户珠海后,补齐相应资料通过微信户政服务平台(微信关注“珠海公安”公众号,通过其中的“便民服务”登录)申请办理直系亲属投靠;

(2)申请人本人暂缓提交申请,待补齐相应资料后,再与随迁人同时申请,当场审核办理。


注:可登录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户政业务”平台递交申请材料(但随迁的申请人中有15至20周岁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的,该15至20周岁非广东省户籍的人员只能通过户籍受理窗口申请)。通过审核后,只需携带资料到受理窗口一次,即可办结核准手续。


具体可参阅→

http://www.zhuhai.gov.cn/hd/cjwtjd/sgaj/content/post_2704875.html



02

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

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新政出台后,

我市人才引进服务推出

全类型全流程网上办理,

申请人/用人单位一次不用跑,

足不出户即可办结引进手续,

既简易又方便还高效。

珠海市人才引进入户网上申报入口: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人事人才】→【人才引进】页面,选择对应申办类型后点击【办理】,按系统流程填写信息和上传材料即可。


▲注意:申请人或用人单位须在网上服务平台按要求完成“个人(单位)用户”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公告”)后才可进行申报哦!


人才引进的具体条件、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请登陆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官网http://zhrcjy.zhuhai.gov.cn/)→【办事指南】→【人才引进入户】查看《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具体可参阅→

http://www.zhuhai.gov.cn/xw/gsgg/content/post_2695833.html





03

珠海市引进企业业务骨干

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重点企业范畴:

首批重点企业为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今后,重点企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各部门、各区动态编制。


个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在企业一线岗位工作,确属本企业发展急需的一线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且在重点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工作年限按在申请单位连续参保时间计算)。


申办流程:

个人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审核(作出审核意见前须在单位车间、饭堂等显著位置公示3天)→所在区经办机构审核→市人社局(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官网公示(3天)→办结引进手续。


具体可参阅→

http://www.zhuhai.gov.cn/xw/gsgg/content/post_2695841.html

这么全面的入户指南,
赶紧收藏,
发给有需要入户的亲朋好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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