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的区别 | |
失业保险金 |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尚未领取完毕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非本省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尚未领取完毕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非广东省户籍人员; 5.在法定退休年龄内(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
失业补助金 |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1.在珠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时间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珠海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
二、待遇标准的区别 | |
失业保险金 | 1.失业金月发标准为:珠海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0%,即1720元×90%=1548元/月。 2.求职补贴: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求职补贴随失业金发放,最长不超过6个月。 3.领取待遇期间代缴医疗保险费;死亡可领取丧葬费、抚恤金。 4.出现重新就业等停领情况的将停发失业金。 |
非本省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 一次性待遇标准为:本人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的40%乘以缴费年限。上限为珠海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乘以24,即33024元;下限为珠海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1376元。 |
失业补助金 | 1.参保缴费一年以上的774元/月。 2.参保缴费不足一年的232.2元/月。 |
三、待遇计算方法的区别 | |
失业保险金 | 1.缴费1-4年的,每满1年计算1个月失业金;超过4年以上的部分,每半年计算1个月失业金。 2.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2014年7月1日前按农业户口缴费的时段计算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贴。 |
非本省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 1.每满1年计算1个月的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缴费时间不计算为缴费年限。 2.2014年7月1日前按农业户口缴费的时段计算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贴。 |
失业补助金 | 1.失业补助金最长6个月; 2.不核减缴费年限。 3.只能申请一次。 |
四、申领渠道的区别 | |
失业保险金 | 1.“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操作途径:网上服务—业务办理和查询—失业保险业务办理); 2.“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操作途径:服务—社保医保—失业—失业保障); 3.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4.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社保经办机构。 |
非本省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 1.“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操作途径:网上服务—业务办理和查询—失业保险业务办理); 2.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3.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社保经办机构。 |
失业补助金 | 1.“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操作途径:网上服务—业务办理和查询—失业保险业务办理); 2.“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操作途径:服务—社保医保—失业—失业保障); 3.“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4.全市社保经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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