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必不可少的福利,
除了“五险”,
当然就是“一金”了,
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福利,
其实在重要时刻,
也是可以提取出来使用的哦,
比如租房也可以使用公积金噢!
如何提取?
下面这份指南快get!
租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已在珠海市开户汇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可以申请: ①申请人及配偶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名下无自住住房; ②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③申请提取当月,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公积金提取支出记录; ④申请提取当年,以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未超过24000元。 职工每次申请提取,审批通过后提取金额将按当时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90%进行计算,一次性支取,每个自然年内提取总额不超过24000元。 1.网上办。 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244040045592850X6344201404400301),点击“在线办理”即可。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2.微信办。 关注“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提取”-“租房提取”即可。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3.线下办。 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北路8号5楼(公交站“公积金中心”) 咨询电话:0756-12345 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湾管理部地址:珠海市三灶金海岸大道海华新村2号综合楼2楼(交通银行西区支行2楼) 咨询电话:0756-7638866 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斗门管理部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北路50号2楼(建设银行斗门支行2楼) 咨询电话:0756-5597075 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横琴管理部地址:横琴红旗村宝中路96号 咨询电话:0756-8935235 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栏管理部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平沙二路1043号 咨询电话:0756-7751925 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管理部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峰中路193号美吉丽鼎通大厦1栋12楼 咨询电话:0756-2122896 1.以租房原因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如果购买了自住住房,是否还可以购房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每月最多提取一次,如职工本月已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次月提交申请。 2.职工上一年租房原因累计提取金额未达24000元上限的,提取额度可计入本年度提取中吗? 答 不可以,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以自然年进行计算,上一年度未申请使用的提取额度或由于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未达提取上限的,无法累计到下一年提取额度中。 问 3.我2021年5月以租房原因提取了24000元,现在到了2021年10月了,可以再次以租房原因申请提取吗? 答 不可以,根据规定,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地名下均无所有权住房,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租赁住房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时需与上一次银行提取的时间间隔满1个月以上。以户为单位,12个月租金计算,夫妻双方支取总额不得超过24000元。市民需于2022年1月方可再次以租房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
有些朋友可能想问
“我离职了能提取公积金吗?”
小编告诉你:可以!
离职公积金提取指南 申请人与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的,可以离职原因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上述提取条件的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服务大厅及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 【注】缴存职工本人在珠海市再就业并汇缴住房公积金的不得以此原因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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