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3日-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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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一: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2019年9月(含)后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
对象二:已领取第一或第二笔补贴,现符合续发补贴资格条件的人才。
1.年龄要求:
①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4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35周岁以下;
②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技师40周岁以下;
③青年人才:全日制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30周岁以下。
【注】:年龄以来珠海工作后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审查、判断时点。
2.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以提交个人申请之月往前推算)。
【注】:港澳台、外籍人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其中一项即可。
3.劳动合同: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正、副高级职称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
4.户籍:取得本市户籍(正、副高级职称及港澳台、外籍人才无须取得)。
5.年收入:正高级职称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副高级职称年收入18万元以上。
6.申报期限:在珠海首次工作后,须两年内提交第一笔补贴申请并通过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1.申领周期:距申领上一笔补贴间隔12个月以上(以公示通过时间起算),期间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因变更工作单位而中断缴纳的,累计不超过3个月)。
2.户籍:户籍未迁出珠海(正、副高级职称,港澳台、外籍人才除外)。
3.年收入:正高级职称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副高级18万元以上。
注册并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jsp,按系统指引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1.个人申请
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个人服务→人事人才→人才引进→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单位审核。
2.单位审核
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法人服务→人事人才→人才引进→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审核→审核本单位申请人资格条件→上传申请表→企业纳税地所属区初审。
1.信息校验。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校验个人信息→企业纳税地所属区初审。
【注】:申领第一或二笔补贴后更换工作单位的,须经当前所在单位审核。
2.校验时间:每个季度第一个工作日起,每次校验时间为3个工作日(届时将以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方式通知)。
3.补贴发放。续发工作每季度处理一次。
初审或复核机构将申报信息退回申请人补充材料的,请于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并完成用人单位审核,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注】:提交材料明细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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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个人提供待遇拨付账户时,请根据相应受理机构指定的银行提供,并确保该账户为一类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