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我市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或将调整!
为什么调整?
什么时候施行?
快跟小编一起来看吧~
日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

《通知》提出,自2022年1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单位缴费比例从14%调整为16%;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含个人缴费比例)。
按照《广东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20〕53号)有关规定:“统一执行国家核准的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目前单位缴费比例低于14%的市,从2021年1月起调整为14%;2021年底前将全省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6%,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目前,我省21个地级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已从2021年1月1日起统一至14%;根据要求,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需自2022年1月1日起,与全省同步调整至全国统一水平16%。据了解,我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维持20%(含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费率提升2个百分点后
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每年可增加收入约13亿元
目前,我市依据省第二类片区标准确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从2021年7月1日起,我市启用2021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为22941元,下限为3958元。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2%,包含单位14%,个人8%。截至2021年8月底,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24.25万人,其中执行20%费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10.53万人;享受退休待遇16.05万人,截至今年我市已连续17年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经测算,将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4%调整到16%,也就是费率提升2个百分点,预计每年可为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增加收入约13亿元,能够进一步提高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对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你有什么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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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901-2室,邮编:519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调整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字样。电子邮箱:rsjylk@zhuh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