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点击文字,即可回顾)发布,进一步放宽人才引进范围及条件。12月24日,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更新发布《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珠海市引进企业业务骨干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网页部分截图)
12月25日起,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办理落户。 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具体有哪些流程? 下面这两份指南帮到您, 一起来看看~ 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一)在我市办理用工登记备案,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符合《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等政策文件规定的引进条件的市外人才(以下简称申请人)。具体范围对象详见《珠海市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目录(2020-2021年版)》(附件1)。 ★符合《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第七条第五款和第九条的分别按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引进企业业务骨干办事指南办理。 (二)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及省属驻珠机关事业单位、按企业化管理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具体范围对象同上。 (三)已办理过市外干部调动、毕业生接收报到、技术工人招调、或留学回国人员引进手续,但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现仍在珠海工作,且符合《核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人员(通过人才引进新政引进的,但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参照本条执行)。 ★★已办结人才引进手续尚未落户人员,至多可再进行一次人才引进落户申请,进入“二次引进”页面申办。 申请人或用人单位须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wsfw-zhrsj.ssl.6aas.cn/zhrsClient,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按要求完成“个人(单位)用户”注册后申报。具体注册流程详见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公告”。 (上下滑动,查看全文)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方式:可采取个人申报或单位申报两种方式。 1.1.个人申报。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人才引进→直接核准引进→选择对应申办类型后“点击办理”,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信息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用人单位审核时限为30天,请申请人跟进单位审核进度)。 1.2.单位申报。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人才引进→直接核准引进→直接核准引进申报,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直接选择“通过”并点击“保存”完成单位用户审核。 ▲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提交申请后,企业在审核前必须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须在企业车间、饭堂等公共场所显著位置张贴)。 2.单位审核。 单位用户自个人或单位提交申请之日起30天内,对个人申报内容进行认真核验,录入“用人单位信息”,并作出是否审核通过的决定。 审核通过的,进入后台审核环节;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退回有效期限为30天,下同),申请人修改完善信息后,可重新申报。 (二)网上预审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进行网上预审。情况特殊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申请人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点击个人申报记录查看。 ▲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在预审通过后,须等待市人社局(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官网公示3天。 ▲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文化程度人员(以下简称“学历人才”)、广东省技工院校毕业生、取得《珠海市职业技能精准培训合格证》人员、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系统自动校验资格信息,校验一致的,直接预审通过,无需等待。 (三)窗口审核/材料核验 1.高层次人才、市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市级/省级奖励荣誉人员、学历人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型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二次引进人员(无需进行窗口审核,以下称零跑动型): 申请人自预审通过(二次引进的自单位审核通过,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类型自公示完成)之日起90天内打印《珠海市人才引进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人、经办人和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人才引进系统。逾期未上传提交的,视作自动放弃。 经办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情况特殊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留学归国人员(以下称非零跑动型): 申请人自预审通过之日起90天内,到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人才服务部或横琴办事处办事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及《珠海市人才引进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经办人和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原件的,视作自动放弃。 经办机构受理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情况特殊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结果告知 1.零跑动型:审核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亦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查看。 ①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打印《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申请调档的,可同时打印《调档函》。 ②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申请人修改完善信息后,可再次申报。 2.非零跑动型: ①申报材料原件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且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开具《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申请调档的,可同时领取《调档函》。 ★★《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和《调档函》均可登录网上平台自助打印。 ②申报材料原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且无法当场补齐、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须补齐或补正的材料。逾期未补齐、补正的,申报程序自动终止。 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业务仅在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人才服务部、横琴办事处办理。 珠海市引进企业业务骨干 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不符合珠府〔2017〕6号文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及珠府办函〔2018〕149号文、珠府办〔2020〕15号文有关条款规定的直接核准引进条件,但确属企业急需的业务骨干人员。 说明: ▲业务骨干引进主要面向本市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大中型骨干企业、市或区重点培育企业、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器)在孵企业。 ▲企业须在本市依法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引进的业务骨干一般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在用人单位担任班组长以上职务或具有较强业务专长,具有较高管理水平或特殊技能,在珠海工作3个月以上,对企业贡献突出或获得相关荣誉奖励,工资收入超过单位的平均薪酬水平,属于用人单位发展中急需的业务骨干人员。 (上下滑动,查看全文)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wsfw-zhrsj.ssl.6aas.cn/zhrsClient,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人才引进→引进企业业务骨干,点击“业务骨干引进申报”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及单位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系统自动划分,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审核。 ▲尚未在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单位用户”注册的,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申报。具体注册流程见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公告”。 ▲区属企业急需引进的特殊人才,市经办机构可直接受理。 (二)网上预审 经办机构在企业提交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预审核。 (三)网上复核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情况特殊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每年引进的业务骨干人员总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请市政府确定。 ▲必要时经办机构通过访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记录。 (四)会审 为做好引进企业业务骨干审核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专门成立引进企业业务骨干审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复核通过的业务骨干人员名单进行集中会审,研究确定拟引进企业业务骨干人员名单。 (五)公示 经审核小组研究同意引进的企业业务骨干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六)材料核验 经公示无异议后同意引进的企业业务骨干,需在90天内打印《珠海市企业引进业务骨干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人、经办人和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人才引进系统。逾期未上传提交的,视作自动放弃。 经办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情况特殊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结果告知 ①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打印《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申请调档的,可同时打印《调档函》。 ②审核退回的,申请人修改完善信息后,可再次申报。 ③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查看具体原因。 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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