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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珠海创业能领这些补贴!

来源:珠海政府网 时间:2020-11-04 作者:珠海政府网 浏览量:

太给力啦!


又一波创业补贴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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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小编为大家带来的

创业资助、租金补贴...珠海创业有这些钱可以领!

(点击上方文字即可回顾)

不知道大家还记得吗?

今天,

小编为大家带来诚意满满的新一波创业补贴,

申领对象涉及孵化基地、创业导师、

创业服务机构、企业

...

那么多的创业补贴,

总有一款适合创业的您!

快来一起看看~


01

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经费


01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9〕143号)。

02

补贴标准

1.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按照创业孵化基地规模,分别给予20万元、35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扶持经费。

2.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扶持经费。

03

申领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或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04

申领方式

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后6个月内向市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05

补贴期限

一次性。

06

联系方式

0756-2128782。

02

创业孵化服务补贴


01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9〕143号)。

02

补贴金额

2020年从925万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03

补贴标准

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每户补贴3000元

04

申领条件

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按规定为创业者提供6个月以上创业孵化服务后,创业者办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

05

申领方式

在创业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市政府职能部门主导建设的创业孵化基地向市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他创业孵化基地向注册登记地所在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06

补贴期限

每户一次。

07

联系方式

0756-2128782。

03

创业导师(专家)工作奖补


01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9〕143号)。

02

补贴标准

每成功指导一个创业项目奖补创业导师(专家)5000元,同一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

03

申领条件

1.被列入市级创业导师(专家)库的导师(专家)按照创业指导服务协议,对创业者进行分类、分阶段进行指导,指导的创业项目在本市成功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或获得市政府部门以上奖励。

2.被列入市级创业导师(专家)库的导师(专家)以自有知识产权参与创业的。

04

申领方式

在指导的创业项目办理注册登记或获得市政府部门以上奖励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指导的创业项目办理注册登记(含获得市政府部门以上奖励)的,向注册登记地所在区经办机构申请;指导的创业项目获得市政府部门以上奖励但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向市经办机构申请。

05

补贴期限

同一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

06

联系方式

0756-2128782。

04

举办大型创业主题活动补贴


01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9〕143号)。

02

补贴金额

2020年从925万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03

补贴标准

按活动实际经费支出总额的50%给予补贴,每项活动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类型的主题活动每年只能申请一次。

04

申领条件

在珠高校、本市创业服务机构主办大型创新创业主题活动,参加活动人数超过200人。

05

申领方式

在珠高校、本市创业服务机构在活动结束后12个月内,向市经办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06

补贴期限

每年只能申请一次。

07

联系方式

0756-2128782。

05

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01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9〕143号)。

02

补贴金额

2020年从925万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03

补贴标准

每个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具体金额以当年公布大赛(评选)实施方案为准。

04

申领条件

申请人(企业)申报优秀创业项目,并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奖或通过评选确定为市级优秀创业项目。

05

申领方式

自市级优秀创业项目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市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市经办机构受理和核对申请材料后,填写《珠海市创业补贴审核(汇总)表》、《珠海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汇总)花名册》,并加具初审意见。

06

补贴期限

按项目补贴,自市级优秀创业项目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

07

联系方式

0756-2128782。

06

国家、省、市创业创新大赛

获奖项目配套资助


01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9〕143号)。

02

补贴标准

按照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广东省“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主办方给予的资助标准(团队组自获奖之日起12个月内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的,按照参赛当年企业组奖励标准),由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03

申领条件

1.企业组。获得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广东省“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企业组获奖时已在本市办理登记注册,经营规范,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2.团队组。获得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广东省“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团队组的创业项目于获奖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本市办理登记注册。

04

申领方式

获奖项单位应在获奖(获省奖励资助)后12个月内向市经办机构提出申请(2016年、2017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的获奖项目可在本办法下发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05

补贴期限

按项目补贴,获奖项单位应在获奖(获省奖励资助)后12个月内。

06

联系方式

0756-2128782。

07

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奖补


01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9〕143号)。

02

补贴金额

2020年从925万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03

补贴标准

按每个基地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04

申领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被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孵化基地。

05

申领方式

被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后24个月内向市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06

补贴期限

一次性。

07

联系方式

0756-2128782。

08

开发创业项目补贴


01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9〕143号)。

02

补贴金额

2020年从925万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03

补贴标准

被纳入市级创业项目库的,每个项目补贴2000元;纳入创业项目库的项目被有创业意愿人员使用并在本市实现成功创业的,再奖补1000元。

04

申领条件

社会力量(含机构、团体)开发创业项目,被纳入市级创业项目库;纳入创业项目库的项目被有创业意愿人员使用,并在本市实现成功创业(办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

05

申领方式

每季度或每半年申请一次。在每季度或每半年结束前,向市经办机构申请上季度或上半年的开发创业项目补贴。

06

补贴期限

按项目补贴,一次性。

07

联系方式

0756-2128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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